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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妊娠首发狼疮”非常凶险
http://www.100md.com 2018年9月20日 大众卫生报 2018.09.20
     红斑狼疮是一个可引起全身各个组织、系统病变的典型自身免疫性疾病,多见于15~40岁女性,发病有家族聚集倾向。红斑狼疮患者中,轻者会出皮疹,重者会出现脏器衰竭甚至危及生命。其临床表现包括反复皮疹、口腔溃疡、关节痛、浮肿、泡沫尿、心悸气促、头痛、腹泻、精神异常、抽搐、昏迷,或者伴有白细胞、血小板减少、血肌酐升高等。

    在千千万万的狼疮患者中,70%左右的患者是正处于育龄期的女性。很多孕妇在孕前很健康,没有红斑狼疮,但可能在妊娠过程中突然出现红斑狼疮,这叫做“妊娠首发狼疮”,往往非常凶险,孕妇很可能出现严重肾损害、心衰、呼吸衰竭、脑血管意外等。

    因此,对于妊娠首发狼疮患者,如果能获得早期确诊,及时治疗,或者适时地中止妊娠,对母亲和胎儿的生命安全都意义重大。当孕妇出现关节痛、血小板下降、浮肿、血压升高等情况,产科医生应及时请风湿免疫科医生会诊,以确定是否存在妊娠首发狼疮,确诊后及时治疗或终止妊娠。

    过去妊娠生育曾经被列为红斑狼疮的禁忌症,而今,大多数红斑狼疮患者在疾病控制后,还是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的。尽管红斑狼疮至今仍然像大多数慢性疾病一样不能完全被治愈,但很大一部分患者在经过规范的治疗后,能够完全控制病情,甚至能够停药。治疗及时,患者身体的组织、器官不会受到过多损害,甚至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孕育健康的孩子。近年来也报道有多例红斑狼疮患者经积极治疗后,顺利怀孕,成功生育了健康的宝宝。

    一般来说,在无重要脏器损害、病情稳定1年或1年以上的狼疮患者,在维持小剂量用药情况下都能顺利、安全地妊娠和生育;而那些自行停药、没有遵从医嘱的狼疮患者,尤其是活动期的红斑狼疮患者一旦妊娠,都会发生流产、早产、死胎和诱发母体病情恶化的情况。因此,建议病情不稳定时不应怀孕,尤其不主张患者迫切想怀孕而擅自停药,以免给自己和胎儿造成健康影响甚至发生危险。

    此外,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妊娠后,需要产科和风湿科双方共同随访。在国家的二孩政策开放后,许多狼疮患者也希望再孕育宝宝,但总是害怕妊娠后狼疮活动或者担心药物影响胎儿等。其实,只要符合备孕条件的狼疮患者,均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育二胎,而一旦妊娠,除了看产科外,还需到风湿免疫科就诊。

    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

    风湿免疫科主任医师 张建瑜, http://www.100md.com